公积金提取额度怎么规定?
1、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,每年可提取一次,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。其中贷款结清时,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;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。
2、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,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。职工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。
3、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,每年可提取一次,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%。
4、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的,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,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,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、建房合同的当月;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、建房支出总额的,按实际支出数提取。
提取公积金需要带的资料有个人身份证、公积金卡和公积金提取用途证明:
1.购房: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;
2.付房租:房屋租赁合同、房租发票、家庭收入证明;
3.丧失劳动能力或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,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。
4.离/退休或出境定居:离、退休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/出境定居证明。
5.享最低生活保障: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