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债券和政府债券的区别
1、发行机构不同
市政债券是以城市政府或下属部门为发债主体的债券,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交通道路、桥梁、医院等市政建设。市政债券大体可分一般责任债券和预期收益债券两大类别。
政府债券的举债主体是国家,其中又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,中央政府债券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国债。
2、安全性不同
市政债券中的一般责任债券以地方税收作为偿债资金,也可以称为地方政府债券,违约或延期支付的风险较小,本金和利息一般都能及时支付。市政债券中的预期收益债券则可能是由指定融资单位发行的,偿还资金来源于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,存在一定的违约或延期支付风险。
政府债券运作规范,且由政府来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,因此在各类债券中,政府债券的安全性是比较高的,也被称为金边债券。
3、流通性不同
市政建设项目的周期往往比较长,市政债券的发行期限也相应较长,最长甚至可达三四十年,因此市政债券的流通性会稍差。
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很大,在投资市场中的竞争力较强,因此政府债券的流通性很强,尤其是国债。
政府债券除了免个人所得税之外,还具有以下优点。
1、安全性较高。政府债券是由政府还本付息的,代表的是政府信用,不存在违约等其它现象。
2、流动性较好。政府债券一般发行量较大,不仅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交易,还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买卖活动;政府债券其信用、安全性较高,吸引购买的投资者较多。
3、收益比较稳定。政府债券的利息率一般比较固定,其交易价格不会出现较大的波动;政府债券的本息由政府保证,其信用较高、风险较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