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市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,北京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,存在向未成年人收费问题,损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市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,督促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,推动故宫、八达岭长城、天坛、圆明园等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后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。
今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,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。为助推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,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,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启动“检爱同行、共护未来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违规收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。
活动中,检察机关对北京市80余家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209家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一排查,确定向未成年人收费的单位,与多家行政主管部门磋商协调,形成共识,共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,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培养未成年人爱国主义精神、民族情怀方面的独特作用。
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,积极履行定价、监管职责,多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配合,立行立改,完善票务服务管理体系。截至目前,故宫、八达岭长城、天坛、圆明园、陶然亭、北京宋庆龄故居、北京天文馆、龙潭公园、北京古观象台对未满18岁未成年人免费开放,八达岭长城景区扩大到对未满19周岁的中国公民免费参观;大、中、小学生20人以上参观颐和园、香山、植物园、玉渊潭、中山公园5家公园,集体预约可免门票。
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,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促进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落实规定,案件办理成效显著,特别是故宫发布对未成年人试行免费开放的公告后,得到了未成年人及其家长、业内专家的一致好评。(记者 张宇 叶晓彦)